解读市场监管局新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11月27日发布了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7号),该办法将于2025年12月25日起正式施行。
与旧规定相比,新办法进行了一系列重要调整,核心变化可以概括为:覆盖更全面、分类更精细、流程更高效、联动更顺畅。下面这个表格梳理了其中最关键的变动,可以帮你快速把握核心差异。
�� 新规下的更多细节与提示
除了上述核心变动,还有一些细节值得你关注:
统一的办理平台:新办法明确提出要推动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建设,这意味着未来信用修复将趋向于"一网通办",更加便捷。
明确的修复条件:新办法对不同类型失信信息的修复条件作出了更清晰的规定。例如,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或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都需满足已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并消除不良影响等具体条件。
注意特别领域:需要留意的是,新办法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领域,设置了相对更严的修复规则和更长的公示期,这体现了对重点领域的高监管要求。
其中最重要的变动应该是:统一了全国对数额较小的规定,新增加了对化妆品领域的行政处罚定性为重点监管领域。
希望以上解读能帮助你清晰理解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新规的主要进步。如果你想了解特定类型失信行为(如特定行政处罚、异常名录等)的具体修复流程,我可以提供更详细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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